近日,网传广西南宁一所初中女生在学校宿舍遭受霸凌,数十位家长联名要求劝退霸凌学生一事,引发广泛关注。9月20日晚,南宁市银海三雅学校官网发布情况通报称:9月12日晚,该校初一学生杨某某和李某某在宿舍发生冲突,宿管员、班主任第一时间赶到现场阻止。经医院全面诊断,学生李某某综合伤情较轻微。事发后,学校对本事件进行了详细调查,杨某某同学日常没有校园霸凌行为,双方冲突纯属偶发,学校已根据校规校纪给予处分。目前,学校已组织双方家长达成和解。
此前,《让校园霸凌滚出三雅》《致银海三雅学校领导的一封信》两封信在网络上流传,要求校方驱赶霸凌者。在这一事件中,除了孩子被欺负,家长们更愤怒的是,打人女孩的母亲的态度。据报道,事发后,这名母亲曾表示“打伤你女儿不就赔钱吗?要赔多少你说个数,多少我都赔得起!”还曾发朋友圈称女儿是火力全开的“六边形女战士”。家长们的诉求,更像是把对学生杨某某家长态度的不满发泄到杨某某身上,而学校的做法似乎也有不足之处。
初一学生学生仍处于义务教育阶段,一般是不允许被开除的。《义务教育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对违反学校管理制度的学生,学校应当予以批评教育,不得开除。
教育部等十一部门印发的《加强中小学欺凌综合治理方案》规定:情节轻微的一般欺凌事件,由学校对实施欺凌学生开展批评、教育;情节比较恶劣、对被欺凌学生身体和心理造成明显伤害的严重欺凌事件,学校在对实施欺凌学生开展批评、教育的同时,可请公安机关参与警示教育或对实施欺凌学生予以训诫;屡教不改或者情节恶劣的严重欺凌事件,必要时可将实施欺凌学生转送专门(工读)学校进行教育。从学校的通报看,杨某某欺凌同学显然是初犯,不适合转送专门(工读)学校进行教育,家长们的诉求不能得到支持。
再从学校的处理看,由于这件事涉及到学校利益,学校自己调查处理,也有值得商榷之处。学校应该有相关的规章制度,既包括对校园欺凌的定义、种类、处理流程、惩罚措施等进行明确规定,也包括学校应根据本校实际设立由校领导、法律顾问、教师代表、家长代表、学生代表组成的“学生申诉委员会”和“欺凌治理委员会”,对学生欺凌事件进行认定和处置。这样才能让各方真正服气。
总之,治理校园霸凌,是一项社会工程。学校要对照《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制定“欺凌认证等级分类标准”的相应规范处理制度,让欺凌没有模糊地带,让每一次欺凌都被看见,都被及时制止和处理。还要加强家校社沟通,明晰“家校社”教育的边界。如果说学校教育是训练学生遵循“规定”,家庭教育则是培养孩子学会“规矩”,社会教育是引导遵守“规则”。预防学生欺凌,要落实到家校社实践中,建立必要的管理和指导机制。
作者:丁慎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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