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体现国家对广大自费留学人员的关怀,奖励品学兼优的自费留学人员,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留基委”)于2003年设立了“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以下简称“优自奖”)。根据留基委有关通知要求,2023年度“优自奖”申报工作将于北京时间2024年1月15日启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计划
奖励分为A类奖和B类奖,其中A类奖学金数额标准为每人6000美元,特别优秀奖为每人10000美元;B类奖学金数额标准为每人10000美元。
二、申请条件
每位申请人同一年度只能申请A类或B类奖。A类奖和B类奖申请人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且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效护照;品德良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在工作、学习中表现突出;不曾获得该奖学金,也不曾享受或正在享受国家留学基金的资助。
A类奖申请人还应为正在国外自费攻读博士学位二年级及以上、于2024年6月30日以后毕业取得博士学位的人员,申请时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B类奖申请人还应为已确定回国工作人员,包括应届博士毕业生和博士后。其中,应届博士毕业生应为在国外自费留学攻读博士学位、于2023年7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期间毕业取得博士学位的人员,申请时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后应为在国外自费留学取得博士学位后继续留在国外从事博士后研究、于2023年7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期间完成博士后研究的人员,申请时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评审程序
评审工作采取“个人申请、国外初审、国内终审”的程序进行。驻法国大使馆教育处负责受理在法自费留学人员的申请和资格审查,组织专家初审,并向留基委报送推荐人选。留基委将组织专家对推荐人选材料进行终审。
四、申报程序
(一)网上申报:符合条件的申请人须在2024年1月15日0时至2024年2月29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登录“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管理系统”(http://yxzfs.csc.edu.cn/)按要求提交电子材料。申请人需提交材料及相关要求详见附件2。
(二)发送邮件:为保证评审工作的顺利进行,请申请人网上提交申请完毕后向驻法国大使馆教育处提交PDF电子版申请材料。须将申请表打印并手写签字,并会同网上提交的其他申请材料一并扫描为1个PDF文件。请将该PDF文件于巴黎时间2024年3月1日0点前发送至france10@lxgz.org.cn,以便我馆审核。
(三)注意事项:考虑到审查材料环节可能发现问题并为申请人留出修改时间,申请人向驻法国大使馆教育处首次提交电子版材料宜在2024年2月27日24时(巴黎时间)之前完成。邮件“主题”栏格式请务必填写为:【申请人中文姓名+在读国外院校中文全称+专业名称 】,例:张三+巴黎高等师范学校+计算机与人工智能。电子版材料若与“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管理系统”上传材料不一致,将视为无效申请。
五、联系方式
(一)申报相关咨询,请与驻法国大使馆教育处联系
联系人:刘老师 电话:+33-0178 962 402
邮箱:france10@lxgz.org.cn
联系人:陈老师 电话:+33-0153758 909
邮箱:france03@lxgz.org.cn
(二)业务咨询及申报系统技术支持,请与留基委联系
官网通知:
邮箱:zfs@csc.edu.cn(业务咨询)
邮箱:yzj_support@csc.edu.cn (申报系统技术支持)
附件1:实施办法
附件2: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
中国驻法国大使馆
2023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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