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见习记者 刘晓惠
目前,我省已出台50多项扶持在校大学生、大学毕业生的创业政策和举措,包括创新创业学分转换、弹性学制管理、保留学籍休学创业、毕业生创业补贴、创业培训补贴和创业税收减免等。这是海南日报记者近日从省教育厅获悉的。
省教育厅高等教育处相关负责人介绍,我省支持高校对参与创新创业的学生实施弹性学制,放宽学生修业年限,允许调整学业进程、保留学籍休学创新创业。在校生休学创业的修业年限,在原有学制基础上可延长2年至5年,学生可根据创业需要与高校协商确定休学年限。
根据《海南省高等学校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方案》,各高校可将学生开展创新实验、发表论文、获得专利和自主创业等情况折算为学分,将学生参与课题研究、项目实验等活动认定为课程。制订学生创新创业能力培养计划,建立学生个人创新创业档案和成绩单,客观记录并量化评价学生开展的创新创业活动情况。
省教育厅相关负责人介绍,我省把大学生创新创业工作作为高校推进高等教育综合改革的重要抓手,将创新创业教育贯穿于人才培养全过程。围绕这个定位,我省以“三个对标”谋划推进大学生创新创业工作:对标国家“大众创业、万众创新”重大战略部署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需求;对标海南自贸港建设需求;对标解决地方社会经济实际问题,深化推进创新创业带动就业工作。
据了解,省教育厅主要通过“三个强化”措施进一步帮助大学生找准创新创业发力点:
一是强化高校与自贸港重点园区对接平台的搭建。推动高校与自贸港重点园区在学科建设、人才培养、实习实训、招聘就业等领域加强双向互动,让大学生在各类实践中不断提升创新创业能力水平;
二是强化创新创业课程教育体系建设。面向全体学生开设创业基础、就业创业指导等方面的课程,纳入必修学分课程。鼓励高校聘请各行业优秀人才担任创新创业教育专兼职教师,打造一支“专兼结合”的高水平教师队伍;
三是强化创新创业实践。组织实施各级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计划项目,举办自贸港创业大赛、“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等,以赛促教、以赛促学、以赛促创,推动产学研用融合,搭建大学生创新创业与企业的对接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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