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9年的调查,25岁及以上、拥有高等教育学位的亚裔美国人比例(54%)高于美国总体比例(33%)
「你的平权不是我的平权。」美国缘起1960年代的种种平权法案与措施,影响了大学名校在招生时纳入族裔考察的做法,但相关争议却也不断;直至2023年6月29日,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判决,历史悠久的哈佛大学(Harvard University)和北卡罗莱纳大学(University of North Carolina)招生计划中、保障特定族裔就学权的「平权措施」违宪——此裁决旋即引发美国社会热议。
平权措施反对者认为,大学入学条件应以申请者个人经历、能力作为衡量标准、而非族裔背景,其中许多人也认为平权措施会造成「反向歧视」、影响其他族裔的就学机会;然而支持者则认为,种族歧视仍深植在美国社会,推翻平权措施可能更加边缘化少数族裔的学生。
哈佛大学和北卡罗莱纳大学数十年来将学生族裔背景作为入学录取考察因素,目的除了保障特定族群的就学权、扭转弱势阶级,也提升大学校园教育的多元性,然而平权措施始终存在争议。
而在「校园多元性」的论战当中,同为美国少数族裔的亚裔族群也存在意见分歧。
纳入「平权措施」(Affirmative Action)的招生计划是美国教育界争议已久的问题之一,哈佛大学和北卡罗莱纳大学数十年来将学生族裔背景作为入学录取考察因素,目的除了保障特定族群的就学权、扭转弱势阶级,也提升大学校园教育的多元性。
然而平权措施始终存在争议,非营利组织「学生公平入学」(Students for Fair Admissions,SFFA)2014年以对白人和亚裔学生构成歧视为由,控告哈佛和北卡罗莱纳大学——美国最古老的私立及公立大学——指名入学审核标准违反1964年〈民权法案〉规定禁止基于种族、肤色及国籍的歧视现象。由于美国联邦地方法院在2019年、2020年两度裁定SFFA败诉,促使该组织上诉至最高法院。
2023年6月29日,最高法院裁决结果出现大逆转,大法官以6:3判决两校平权措施违宪——这个比例恰巧为保守派跟自由派大法官的人数比例。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罗伯茨在意见书中指出,虽然平权措施立意良善,然而学校着重将族裔背景作为检验标准,而非申请者个人能力、经历等条件,如此以「保障特定族裔来追求多样性」的招生计划,反而无可避免地涉及种族歧视。罗伯茨表示,平权措施与美国宪法《第十四修正案》的平等保护条款背道而驰,因此裁决违宪、宣布未来高等院校招生时必须终结考虑种族的入学标准。
在将种族作为招生考察因素的做法之下,亚裔真的是「受惠对象」吗?
意见书中引述SFFA提供的数据,指出若以学业表现排名分成十个分位,则排在第一分位的非裔申请人中,有超过80%被北卡罗莱纳大学录取、白人和亚裔的录取比例则不到70%;在第二分位的差距更加明显,有83%非裔申请人被录取,白人申请人的录取率是58%、亚裔的录取率落至47%。到了第三分位,非裔和白人申请人的录取率分别为77%和48%,亚裔则掉到34%。
美国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罗伯茨认为,哈佛大学的平权措施,在实行上将不可避免地涉及种族歧视——也就是白人、亚裔学生的录取比率将受到影响。
普遍认为,大学招生委员会能够考虑种族因素的情况,仅限于个人在申请数据上提因自身种族而来的特定背景、或是生活经验影响。
诞生于1964年的美国〈民权法案〉,同样奠基于对少数族裔、美国原住民、妇女等弱势群体的关注,尤其聚焦其教育与就业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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