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国家公派访问学者项目,留基委需要审核申请人是否具备申请公派的资格。所以申请公派访问学者有必要了解留基委的评审原则。51访学网今日为您分享一篇公派访问学者评审中应掌握的主要原则—“三个一流”原则。
一、“一流学生”
访问学者申请人综合素质高、发展潜力大,具体表现为:学业成绩优异、专业基础扎实、科研能力较强、具备较强的国际交流能力等。评审原则如下:
1、学业成绩:重点审查申请人本科、硕士、博士阶段的成绩单,重点考察专业课/核心课程成绩、获得奖励情况等。
2、科研能力:重点审查申请人参与科研工作情况及取得成绩。
3、国际交流能力:如外语水平、参加国际学术会议、国际科研合作经历等。
4、发展潜力。
二、\”一流院校、专业\”,评审原则
1、申请出国留学专业:重点审查留学专业或研究方向是否属于国家留学基金优先资助学科、专业领域,或所在高校\”985工程\”基地、平台,国家重点实验室,教育部创新团队,国家重点学科及所在单位重点发展学科,留学专业与所在学校、国外导师国际合作项目的结合程度。
2、外方接收单位:应为世界知名院校或科研院所,申请留学专业应为拟赴留学目的国、或国外接受单位的优势或特色学科,并处于世界先进水平。
3、申请留学专业:国内研究水平与拟赴国外留学单位的研究水平有较大差距。
三、\”一流导师\”,评审原则
1、申请人的国外导师应有较强的科研实力和学科前沿项目的工作经历,在相关研究领域有一定知名度和影响力,其学术地位和水平应属本学科前沿水平并具备指导申请人的条件和资格。
2、近五年在核心刊物发表论文、著作情况,获得资助及现从事科研项目情况。
3、不建议国外同一导师在同一年度接受过多的国内申请人;不建议选派国外指导教师为国内兼职教授(如长江学者等)且较长时间(6个月以上)在国内工作的申请人;不建议选派国内外导师为同一人的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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