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出入国在留管理厅发布通知,3月17日开始,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电子化!此举将大大缩减日本签证的办理周期,为赴日留学、工作的人士带来更大的便利。
在留资格电子化之后,通过在留申请在线系统发送的邮件为“原件”,会显示原件字样,印刷物为“复印件”。
日本大使馆对应政策更新为:
1. 关于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仅限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持有者)
在此之前,申请时要求提交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原件,今后即使提交该证明书的“复印件”也可以申请。
此外,3月16日之前取得了纸质版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的持有者也可以使用其复印件申请。
2. 关于申请表
伴随上述事项1的变更,签证申请表的格式也产生更改。增添了“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编号”等记载项,填写时请留意。
总结一下就是:
一、短期类商务、探亲访友等日方邀请材料今后都可以使用复印件(需尽可能清晰)提交,无需从日本邮寄;
二、长期类所有在留资格证明书,均可以使用复印件提交,无需从日本邮寄;
三、签证申请表今天开始使用新格式,只要没递签的同学,都要使用新的申请表。
新政策,节省了国际邮寄的时间和成本,申请效率大大提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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