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香港两条新闻炸了华人圈。一是名媛蔡天凤被碎尸煲汤,二是一位内地来港的妈妈想给孩子上所好学校,送校长2万元,被廉·政·公·署抓捕,面临坐大牢。
内地妇女行·贿2万港币,面临牢狱之苦
话说,今年1月18日,香港廉·政·公·署起诉一名从中国内地来港的45岁的家庭妇女,因为她涉嫌以2万港币行·贿香港一名公立小学的校长,结果校长不仅没有收,还随即向廉·政·公·署报案。
廉·政·公·署出警,抓捕了这位家庭妇女。涉案妇女姓李,2022年6月持单程证(注销内地身份到港定居)移居香港,45岁,被控一项向公·职人员提供利益的罪名,违反了香港《防止贿·赂条例》第4(1)(a)条。
3月14日,案件在香港东区裁判法院审理,李女士承认给校长送钱,法官随后选在3月28日宣布罪行,目前还在进一步调查和提取被告的相关背景材料,被告被关押在香港惩教署看管。
区区2万港币,约合人民币17400元,怎么就能换来牢狱之苦?
信封里塞钱,希望校长安排儿子参加第二轮面试
事情经过是这样的:香港教育局于2022年6月1日、2日公布当年9月小学一年级入学统一派位结果,通过教育局申请小学一年级入学派位费用全免,家长如果不满意教育局派位的学校,可直接向自己喜欢的学校申请入学。
显然,李女士对教育局的入学派位结果不满意,她喜欢轩尼诗道公立小学(铜锣湾),并向这所学校提交了申请。2022年6月6日,轩尼诗道公立小学(铜锣湾)接到李女士儿子小学一年级入学申请。李女士的儿子也于6月中旬参加了该校的入学考试。但问题来了,李女士的儿子没有获得该校第二轮的面试邀请。
这让李女士一下急了,她于7月18日到学校找校长,希望校长能重新考虑,让她的儿子参加第二轮面试。
在香港有一种状况叫同情文化,即如果你想让孩子就读心仪的学校,但又没被心仪学校录取,有些家长就会等在校门口苦求校长,说自己的家庭和孩子是有多么向往这所学校,甚至家长本人曾经就是这所学校毕业的,有学风传承,这时候,如果孩子实力够强,学校又有空位的情况下,校长会给家长和学生一次机会,这让不少孩子最终如愿以偿。
李女士正是抱着这样的心态去找校长。香港的校长通常不会当面拒绝家长的申请要求,校长让她留下电话号码和学位申请号码。李女士认为机会来了,她立刻拿出一个厚厚的信封交给校长,校长没当回事,当即转交给校工,这时,李女士从校工手里拿回了信封,坚持让校长亲自收下他的信封。
校长没搞明白状况,但还是收下了。回到办公室打开信封一看,里面竟是一叠港币,有1000面额的,有500面额的。香港媒体报道,信封里一共有2万港币(18张1000元面额的和4张500元面额的钞票)。
看到钱后,校长被吓到了。认为自己出来工作这么多年,从来没见过这种情况,这不就是传说中的塞红包行贿·赂吗?这可是要坐牢的!校长连钱都没敢数,立刻原封不动地把钱塞回了信封,随即通知李女士到校取回信封(闭路电视确认李女士已于同日取回信封)。
过了两天,即7月20日,李女士再次来到学校与校长见面。校长告诉她,她的儿子申请失败,但李女士并不放弃,声称,如果儿子获学校派位,将给学校一笔现金作为“捐款”。
李女士一而再再而三地要给钱,这让校长觉得被李女士纠缠上了,校长把李女士在信封里塞钱这事告诉了副校长和其他老师,随即学校向廉政公署报告。
廉·政·公·署也随即出警抓捕了李女士。
律师请求轻判,法官认为案情非常严重必须坐牢
在3月14日的庭审中,律师为李女士求情,声称:被告丈夫是售货员,被告与丈夫、公公和6岁儿子同住,由于丈夫填错了儿子的小学一年级入学申请表第一志愿,所以引发事件。律师还说,被告希望儿子可以入读名校,但因不了解香港法律而犯案,望法庭考虑被告“第一时间认罪”,再犯机率极低,判被告社会服务令或缓刑。
但法官说:“不会考虑”,还表示,被告显然为自己牟取私利,削减了靠实力的小学生入读心仪学校的机会。法官认为案情非常严重,即使是初犯,判刑也必须具有阻吓性,所以考虑先将被告拘押,案件押后到3月28日宣判。
香港网友:担心内地请客送礼文化毁了香港清·廉社会
案件经媒体报道后,惊呆了内地和香港两地网友。
内地网友认为,不收钱退回去就可以了呀,妈妈的出发点也是为小孩读个好学校,没有多么见不得人,这种小事也要举报,还要妈妈坐牢,这对小孩会造成多么大的心理阴影啊。
但香港网友则认为,这女的太嚣张,竟敢拿现金行贿,数额还如此之大。还表示,内地这种送红包、拉关系、走后门的不良文化很令人厌恶。
还有香港网友表示,随着内地人移居香港逐渐增多,很担心内地请客送礼文化毁了香港几代人努力形成的清·廉·社会。
无独有偶,2015年,还有一位来自内地的39岁的汪姓家长,希望幼儿园老师能给自家小孩一些优待。于是就准备了一些礼物,包括:围巾、钱包、外套等,送给幼儿园校长和另外3名老师,结果遭其他老师报告,廉·政·公·署出警抓人,同样造成香港社会的轰动。
法庭上,汪女士解释,自己和校长、老师都是朋友,因为幼儿园老师每天替她的儿子换内衣,喂药,为了表达感谢,她曾在2012年12月到2013年5月期间,送给老师Bally围巾和Moiselle外套。鉴于没有现金往来,且单件礼物没有太过昂贵,法官最后判她们无罪。
虽然汪女士最终被判无罪,但经过被拘捕、审判这一系列操作,确实也给汪女士一个极大的教训,也给初到香港的新移民一个警醒。
内地来港人士考驾照送500元礼,被判监禁6个月
不仅仅在教育行业,2023年2月23日,从内地来港的26岁的巴宇恒(Ba Yuheng,音译)被控一项“向公职人员提供利益罪”。
案件是这样的:巴宇恒于2022年11月29日,到运输署荃湾驾驶考试中心参加商用车辆中型货车驾驶考试,由一名运输署二级考牌主任主考。被告在驾驶考试中犯下严重错误,车辆撞到路边,获即时告知考试不及格。
被告其后向该考牌主任提供一个500元现金利是封,以便获得对方给予及格成绩。
该考牌主任在驾驶考试结束后随即向运输署报告事件。廉·政·公·署接获贪污投诉,当即拘捕被告。被告承认一项向公职人员提供利益罪名,违反《防止贿赂条例》第4(1)(a)条,被判监禁6个月。
香港法律规定:公务员不能接受超过250港币的礼物,就算关系非常好的朋友,也不能超过500港币。
如果是生日礼物、结婚礼物、退休或者各种节日礼物,不可以超过1500港币,好朋友送的礼物不可以超过3000港币。
超过以上价钱的礼物,必须要向上级报告,不然就是收·受·贿·赂。
巴斯大学中国留学生行·贿导师,被判入狱一年
香港法律和英国有着一脉相承的联系,有些内地人在香港搞出的情况,同样在英国也出现过。
据香港《南华早报》(South China Moring Post)报道,2013年,在英国巴斯大学攻读管理学硕士学位的中国留学生李同学,试图用5000英镑贿·赂导师以修改论文成绩获取学位,结果被举报,最后被判入狱12个月。
事情经过是这样的:26岁的李同学所学专业是创新和技术管理(innovation and technology management.),他的学位论文不及格,只得37分,及格线是40分。
The 26-year-old was studying for a masters degree in innovation and technology management. But he feared failure after he had been given just 37 per cent fail mark for his dissertation.
当李同学得知这一消息后,马上要求与他的导师安德鲁·格雷夫和助教史蒂夫·谢泼德会面,商谈该怎么办。
教授为李同学提供了三种选择,但无论李同学怎么选,他都无法如期毕业,必须再交学费再读一年。
据布里斯托尔皇家法院庭审显示,李同学随后对导师说:我是个商人。并掏出5000英镑现金放在桌上,说:这是第四种选择。如果你们让我及格并且毕业,你们就可以拿走桌上的钱。我保证再也不会来烦你们。
He told Graves: \”I am a businessman\” and placed £5,000 in cash on the table in front of him.
\”You can keep the money if you give me a pass mark and I won’t bother you again,\” Li was alleged to have said.
巴斯大学在英国排名前10,完全容不下学术腐败。教授安德鲁·格雷夫要求李同学收起钱离开时,发现李同学的外套里有一支装有六颗0.22口径的仿制手枪从口袋掉到地上。
Shocked, Graves asked Li to leave – but as the student put the money back in his coat a replica handgun loaded with six .22 calibre pellets fell from the pocket to the floor, the court heard.
最终,李同学因意图贿赂大学教授而被判1年监禁,同时因携带仿真枪械获刑6个月,两罪并罚。
后来法院获悉,李同学是官·二代。
对此,有网友评论称:这件事暴露了中国国内学生学术风气不正。
在英国,50英镑以下礼物,最让对方开心快乐
那么在英国究竟能不能给校长、老师、驾驶考官送礼,答案是送礼可以,行贿不行。
在英国,送老师一张贺卡,或者小礼物反而是英国人成长历程的一部分,但礼度有限,通常50英镑(约合420元人民币)以下小礼品,才会让老师毫无压力又满心欢喜地接受,例如一些高级巧克力、一瓶酒或一束鲜花,都能让对方很开心。
廉·政·公·署请喝咖啡,总让不法分子闻风丧胆
最后,说回到香港的廉·政·公·署。
廉·政·公·署于1974年成立。上世纪六、七十年代,香港经历了急剧的变化,人口快速增加,制造业蓬勃发展,经济腾飞。与此同时,“喝茶钱”等各种黑·吃·黑的名堂层出不穷。
1973年,总警司葛柏(Godber,英国人)被发现拥有超过430万港元的财富,怀疑贪·污得来。律政司要求葛柏在一星期内解释其财富来源,然而,葛柏竟逃离香港到英国。
当时的港督麦理浩(MacLehose)接纳民众建议,在1973年10月的立法局会议上,宣布成立一个独立的反·贪·污组织,就是后来的廉·政·公·署(Independent Commission Against Corruption,缩写ICAC)。
廉·政·公·署成立后的第一个任务就是要把葛柏逮捕返港,1975年,廉·政·公·署成功将葛柏由英国押回香港受审。自那以后,廉·政·公·署一直以执法、预防及教育三管齐下的方式打击贪污,“廉·政·公·署请喝咖啡”,总是让不法分子闻风丧胆,因为一旦被廉·政·公·署请喝咖啡,几乎难脱罪名,这也让香港发展成全球最廉·洁的地区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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