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接下来,可以享受免税购物的消费者将如下所示:
■ 持有外国国籍的非日本居民
· “短期逗留”、“外交”、“公用”在留资格的持有者
· 出入境管理及难民认定法第十四条至第十八条规定的允许入境的在留人员
■ 持有日本国籍的非日本居民(此处略译)
· 在除日本以外地区持续居住两年以上、并可于在留证明或户籍附页找到相关证明讯息者
也就是说,在税制修改后,短期赴日的观光客、外交官、海外在住日本人,依然可以享受免税制度。而留学生、技能实习生、企业或自治体的研修生——这样的长期逗留者,将无法免税购物。
(话说小编作为一个信息闭塞的笨球留学生,到现在都不知道“免税制度”在日本到底咋个用,毕竟从来没在日本用过······于是,便仔细留意了一下日本对免税的定义)
免税制度,主要是针对像外国人观光客这样的群体、于特定免税店家购买电器、钟表、食品、化妆品等产品时,可免除包含在商品内的消费税的制度。
与中国大陆不同,日本的商品标价,都会标注原价及总价(即加上消费税的价位)。刚刚提到的免税制度,打个比方,就相当于作为游客的你买上图 ↑ 的芦笋,可以只花189,但俺们就得花204。
这样一看,免税确实是很划算!
但是,此处小编突然想引用一下陈立行教授在她的著作中提到的、她的亲身感受——“中国人最重视讲义气,而日本人最重视守规矩”。
前段时间,发生过一次关于中国人在日本爆买的争端。
自2020年以来,7名中国人在大阪市内的百货店购买了大量奢侈品,前前后后加起来,约77亿日元,且都享受了免税制度。
根据日本消费税法,在进入日本后购买、并在归国后用于日常生活的商品,可被认定为免税商品,但前提是,在日本的逗留时间不超过6个月。
大阪国税局表示,在7人大量购买商品的超过半年的时间,并没有将免税品寄往国外的迹象,因此不涉及刑事罪责。所以根据日本税法,向该7人征求消费税7亿6000万日元。
虽然大阪国税局要求全额缴付消费税,但那7人也并没有按规定交钱,并已回国。
谁对谁错呢?小编作为一个税法小白,个中细节很难讲清楚。但确实,在很多中国人的立场,“有优惠当然要想办法争取”;在很多日本人的立场,“守规矩更重要”。
根据読売新聞的报道,之所以要修改免税制度,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来自于免税店家积年的“苦情”——在免税手续电子化之后,免税店商家需要定期向国税厅发送购买记录。其中,由于频频出现以留学生身份购买巨额商品的案例,从而大大增加了免税店家被国税厅“问询”的压力。另外,店家在审核免税身份时,“确认是否有劳动资格”这一环节,也让他们极其头疼。
2019年,访日外国人的旅行消费总额中,“购物”占据35%的重要地位。截至2021年6月,约有3万家免税商铺向国税厅上传了26000人、约400亿日元的购买记录。而在使用免税制度、并消费超过100万日元的1837人中,80%以上是中国人。在购买力超过1亿日元的69人中,中国人也是占据首位、并有超过12亿日元的商品是使用免税制度购入。
另外,日本观光厅也曾表示,由于存在较多留学生借用免税制度大量转卖商品的先例,免税制度的修正势在必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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